一、消防審核和驗收程序不完整:大多數小型化工企業屬于家族企業,生產規模小,技術力量弱,經營者法律意識差,隨意性大,廠區內隨意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危險品車間、倉庫等配套設施,不主動申報消防行政審批手續,導致大量小型化工企業不符合現行消防技術規范;
二、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:化工企業沒有消防設備、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等消防基礎設施,雖然一些企業已經建立了供水系統,但由于廠區地處偏遠,城市供水管網的壓力無法滿足消防和節水的需要;
三、企業法人更注重效率而不是安全:企業法人消防安全意識薄弱,管理制度不到位。只要沒有火災事故,大部分責任人都會表示不贊成,或強調原因而不整改隱患,或被動整改而不徹底。這些問題經過相關部門整改,落實政策、嚴加嚴管,積極落實防火措施,做好消防安全工作,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爆炸事故發生。
除以上問題之外,化工廠還存在著環境上的問題,不僅隨時可能引起爆炸事故,也嚴重危害著員工的健康?;て髽I的生產車間不滿足要求,未能根據化工工藝流程的需要和國家規范設計廠房的結構和布局,在防火分隔、通風、防漏泄壓、溫度、氣味等方面存在著安全隱患?;S的各種化學品、化學原料易燃、易爆、散發刺鼻氣味、有毒氣體,需要做好通風散味、控制廠房車間濕度溫度等工作。